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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销售部、代理商:
下列楼号的房产证开始正式开始办理,要求置业顾问、代理商及时通知业主按时办理。
碧海苑B区
8#、9#、10#、11#、26#、27#、31#、32#、33#、34#、35#、36#、37#、38#、39#、40#、 46#、47#、51#、52#
碧海苑C区
15# 、16#、17#、18#、68#、69#、70#、71#、72#、73#、73-1#、98#、99#、100#
碧海苑D区
16#、17#、18#、19#、26#、27#、28#、29#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月15号之前由置业顾问、代理商通知办证的业主将购楼收据送到认购室,补楼款差价,领取不动产发票。
1月15号—1月20号前将业主办证资料交到业务室。
1月20号业务室按排专人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证所需资料交到业务部,未审验身份证的业主请尽快到业务室审核;客户必须及时将楼款收据送至认购室核对差价,开具不动产发票;如逾期上交所需资料的,由业主自行办理,如因未及时通知客户导致房产证手续办理延误,一切后果由置业顾问、代理商负责。
特此通知
山东南山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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