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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承老人房产时,很多市民都对“继承权公证”这一环节颇有微词,认为其花费不菲且程序繁琐。而最近,一条“继承、遗赠房产已无须办理公证”的消息广泛流传,引得许多需要办理房产继承的家庭纷纷叫好。
近日,实施了20余年的《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废止,这表明房产继承、房产赠与等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已无强制公证的要求。但齐鲁晚报记者在多方了解后得知,现阶段在房产继承方面,房屋公证或许依然是一个性价比较高的选择。
绕开继承权公证
一套房子能省上万
济南市民王先生有兄弟三人,父母共有一套房产。不久前母亲去世,兄弟几个商量了一下,决定放弃继承,把母亲所属的一半房产全部交由父亲继承。这样整套房产就都在父亲名下,将来再由父亲分配。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于1991年联合下发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而要取得继承权公证书,王先生等人必须先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在提供了相关材料后,他们缴纳了6000元费用,领取了继承公证书。拿着这份公证书,才能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顺利办理转移登记。“转移登记要先办理公证,我们觉得有些麻烦,尤其花了好几千块钱,觉得心疼”,王先生说。
但就在他们办完手续不久,上述联合通知被废止的消息传来。“那我们当时等一等,是不是就不用去公证了?”想起来王先生有些后悔。对此,多名业内人士表示,这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此类公证取消了,只是今后继承房屋时,不再强制进行继承权公证了。
之前,继承权公证至少要产生两笔额外费用,即公证费和房屋评估费。而公证费的收费标准为:20万以下的房屋按房价2%收取,20万-50万的部分按1.5%收取,50万-100万的部分按1%收取,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费200元。也就是说,一套100万的房子,仅公证费就要超过1万元。
“如此一来,当事人将有更多选择权。”我省一名从事公证业务多年的资深公证员解释,今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在全部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屋过户登记,即“协商继承”,有纠纷的话还可以选择诉讼。当然,也可以拿着遗嘱去进行不动产登记。
想直接继承房产
操作起来难度很大
“既然可以选择自行去办理,那我们肯定更愿意省去公证的程序,直接去办理‘协商继承’”,王先生说,这样不仅可以节省不菲的公证费,看起来也容易些。但多位业内人士分析,目前来看,协商继承的确是比较理想的选择,但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老百姓的确多了一个选择,但是自行来办理的话,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的要求非常高”,我省一位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资深人士说,难点在于要不遗漏继承人。“比如要明确你是唯一继承人的资料要很详细,张三的父母去世了,有一套房子要继承。但老人的继承人包括他们的父母、子女,还有可能包括养父母、养子女。张三就要证明自己是唯一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放弃了继承”。
这位人士表示,这其中的难点在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到底有几个。我国法律规定,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具有同样的继承权利。这就要求当事者弄清楚,父母有没有养父母?有没有养子女?父母是否是二婚?有没有非婚生子女……需要判断的东西很多。
对于个体来说,要提交这些证明显然非常麻烦。更关键的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具有调查核实的能力,这就要求群众承担起自己搜集材料的责任。“不仅难度大,有些部门不一定配合。”上述公证员说。
“也就是说,不论是选择公证继承还是协商继承,都要进行大量的社会调查,确认的步骤是不能省略的”,多位业内人士说。因此有专家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公证依然是不错的选择。因为“公证处可以进行调查、核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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