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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住建部网站消息,近日,住建部通报了7起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典型案例。7起案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有:中介机构不如实向客户告知抵押信息、伪造纳税联系单偷逃税费、违规代理销售商品房、违规代理出租经济适用房、违规参与出租“群租”房等。
一、上海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如实告知抵押信息案
2015年8月,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一百零三分公司及经纪人张某,在为黄某购买上海市虹口区临平路房屋提供经纪服务过程中,未如实告知该房屋全部抵押信息,导致黄某直到2016年2月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上海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取消了该机构的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罚款;对经纪人张某处以罚款。
二、宜昌双城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伪造纳税联系单案
2016年3月,宜昌双城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在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交易代办服务过程中,伪造房地产交易部门纳税联系单,偷逃国家税费未遂。宜昌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退还税费及服务费1.8万元,并将该机构及法人代表陈某记入宜昌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诚信“黑名单”。同时,将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工商部门,建议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河南盛励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违规代理销售案
2015年8月,河南盛励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在明知代理的商品房项目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情况下,仍代理销售该项目房屋。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郑州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对该机构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
四、杭州易居臣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规代理出租经济适用房案
2015年9月,杭州易居臣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规代理经济适用房出租。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杭州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对该机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作出暂停网上签约资格一个月的处罚。
五、宜昌市西陵区爱家信息部中介人员违规承揽业务收费案
2016年4月,宜昌市西陵区爱家信息部中介人员杨某多次以个人名义承揽房地产中介业务,收取费用。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宜昌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杨某进行了处罚,并将其记入宜昌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诚信“黑名单”。
六、北京市丁丁租房公司中介人员违规参与出租“群租”房案
2016年1月,北京市朝阳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线索查实丁丁租房公司中介人员存在违规参与出租“群租”房行为。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北京市朝阳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丁丁租房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处罚。
七、深圳市盛德安地产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备案案
2015年7月,深圳市盛德安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云联地产有限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未按规定及时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两家机构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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