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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老人难接受
家住建华南路砖厂胡同1号院的胡大妈今年66岁,提到以房养老,她直言“完全不感兴趣”。“我觉得不合适啊!70年产权什么的先不管,北京房子这么贵,有房子得给孩子留着呢!”胡大妈说。张大爷也同意这个观点:“感觉那样就不是自己的房子了,像租房住,可能没有子女的老人才会愿意吧。”
市民郝先生也表示无法接受父母以房养老。“我们儿女可以养活,老人也不是生活不能自理,还有退休金,用不着以房养老。再说那不是相当于把父母推向社会嘛,外人看还以为我们不孝顺。”郝先生说。
在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看来,国人观念的确是以房养老发展的一个“瓶颈”,房子历来作为家庭财产传续,如果抵押给保险公司,子女就继承不了。“占老龄人口比重10%的无子女老人、失独老人,以及拥有多套房产的老人更适合以房养老。”王国军认为以房养老的目标不会是所有老年人。
去年7月,保监会启动以房养老的试点工作,至今除了幸福人寿,其他保险公司还没有推出相关产品。“对公司来说,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见效不在当期,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体现出来,风险具有不确定性;除了土地产权70年的期限,我国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不规范、不透明,相关法律也有欠缺,这些都是顾虑所在。”某家寿险公司的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很多保险公司对于以房养老产品还处在观望阶段。
“不仅在中国,在以房养老发展了有些年头的美国,这种养老方式也不算很普遍。这款产品是很好的创新,做得好会成为幸福人寿的核心竞争力。从目前条款来看,对消费者有利,风险都推给保险公司承担。随着消费者慢慢了解,适合的家庭会去尝试。”王国军表示对相关产品有信心。
目前,中国有60岁以上老年人1.78亿,养老的经济模式主要是子女赡养、退休金、社保金。市场人士预测,以房养老逐渐会成为社会养老方式的重要补充。
新闻内存
海外以房养老状况
美国:退休前10年左右为养老买房子
拥有住房的老人可以以住房为抵押,获得贷款,不需要搬离自己的住房,同时还可以抵御房价下跌的风险。贷款提取有多种形式:一次性提取,年提取,月提取;灵活提取,有贷款额度。一次性提取是最常见的选择。
日本:“以房养老”非常普遍
日本老龄化现象十分严重,导致其“以房养老”也非常普遍。通常选用“倒按揭”形式,适用于55岁以上的人群。这种贷款不需要还债,贷款人死亡时房子作为还债的资金。
新加坡:“剩余价值”交给其继承人
60岁以上的老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后者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理,“剩余价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继承人。这种模式风险较小。(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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