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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哈尔滨市民张东(化名)背着妻子擅自卖房给孙亮(化名),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解除合同,张东返还房款。办案律师指出,对于买房者来说,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让卖房的夫妻双方在合同上签字,这样的交易才把握。
近日,孙亮准备结婚,为此多处看房,通过一则卖房广告结识了正打算卖房的张东。看了对方的房子后,孙亮非常满意,因为此房装修非常好,正适合当婚房。当被问及妻子是否同意出售房屋时,张东回答说,妻子出差了,她同意卖房。张东与孙亮约定分三次付款,二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孙亮将第一笔房款20万元交给张东。在办理房屋更名过程中,张东的爱人出面了,她表示,此前她正和张东闹离婚,并已诉至法院,对于卖房的事情她一无所知,她本人不同意出售此房。
几人商谈未果,只好对簿公堂。道里区人民法院法官审理此案后,判决解除合同,返还孙亮房款。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川是孙亮的代理律师,他告诉记者说,根据相关法规,如果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孙亮与张东买卖房屋时,仅凭张东的口头答复就认定其夫妻双方均同意出售房屋,没有认真核实情况,其行为存在一定过失,同时,孙亮与张东两人的行为已经侵犯张东妻子的合法权益。买房人如果与夫妻一方单独交易,最好能与另一方取得联系,以确认相关信息,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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