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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发票与虚高房价
一位税务人员私下算了一笔账:如果扣去6亿元虚假成本,“又一城”小区住宅每平方米的建设成本会下降10%。
“豆各庄的那块地是2004年一次性拿的,开发商最大的成本就在于拿地,设备、人工和建材的成本相对较小。”该税务人员介绍说,虽然“又一城”小区分为好几期开发,但每一期的土地成本都是一样的。
他分析说,2009年北京市房价上涨时,虽然人工、建材等成本也在上涨,但因为该小区拿地的成本是固定的,所以总体成本并不会上涨得很快。如果开发商将虚假发票列入主营业务成本,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就会出现成本“虚高”的情况,进而少缴税款,获得较高的利润,“这部分虚假成本,便是房价中的‘水分’。”
在上海鼎瑞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汤家才看来,虚假成本和房价的虚高有一定的联系,是推高房价的因素之一,不过并非主因。
目前,这场“6亿多元虚假发票的责任由谁埋单”的“内部战争”正在上演——华恩公司在《情况说明》中认为,虚假发票由原股东提供,应该向原股东问责。
但记者查询后发现,被指提供虚假发票的原股东之一北京某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已于2008年办理了注销手续。其余两家原股东也已注销。
汤家才告诉记者,我国税务登记实行的是法人所得税制,股东变更不影响缴税,“无论公司股东发生什么变化,税款都由企业法人负责。”
上述税务人员也指出,即使虚假发票均由原股东提供,但是,股权转移的账不应该计入“生产成本”当中,“这是两种不同的经济行为”。
记者发现,在房地产业,使用虚假发票计入生产成本或逃税获得更高利润的,绝不止华恩公司一家。
2006年,北京市地税局公布了一项历时3年、针对110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检查结果,发现问题房地产企业725家,千万元以上案件24个,追缴税款10.05亿元。
在该局公布的2007年第一期走逃失踪企业欠税通告中,房地产企业约占四分之一,欠税数额名列榜首。
甚至,还有房地产公司将建设成本虚增近1倍。2009年,北京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把1.2亿元的工程建设成本记作2.3亿元。此举被指涉嫌逃税2577万元。
但在陶帅夫妇看来,无论哪一方会对虚假发票承担责任,普通购房者都已经为虚假成本埋单了。
“房价多少钱,能接受就买,不能接受就不买。至于开发商有没有用虚假发票、房价有没有水分,还得由税务部门查处。查处后的钱款是交给国库的,又不会返还给我们购房者。”陶佳说。
他留意到,在小区周边多家地产中介摆出的信息牌上,“又一城”小区住宅的售价依然在每平方米2.5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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