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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以后,购房人购买新盘时交纳多少钱的定金,将不再由开发商一人说了算。前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除首付款、购房贷款外,购房人支付的定金也将纳入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范围。
《办法》规定,购房人支付的购房款将直接存入专用账户,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取除定金外的任何预售资金。即使是购房定金,开发商也得在完成网签后五个工作日内存入专用账户。开发商支取预售资金,需根据规定的资金使用节点,向专用账户监管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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