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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9亿元土地出让收入未纳入基金预算管理、违规使用土地资金15.42亿元……审计署今天发布《24个市县2009年至2010年土地管理及土地资金审计结果》,列举了24个市县在土地出让、征用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不合规、不规范的问题。在审计署看来,“个别问题还比较严重”。
审计发现征地不规范、违反招拍挂制度、保障房供地不达标、部分土地撂荒、不规范减免土地资金、土地出让收入未纳入基金预算管理、违规使用土地出让金等7类问题。
14个市县少征和减免土地资金40.79亿元。成都市、烟台市、郑州市、佳木斯市、襄阳市、宜昌市、桦川县、芜湖县、中牟县、阳东县和郫县11个市县共计97.19亿元土地出让收入未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占上述地区两年度土地出让收入实征额995.54亿元的9.76%。
郑州市、上海市青浦区、天津市西青区等12个市县违规使用土地资金15.42亿元,占上述地区两年度土地资金支出总额1736.18亿元的0.88%,其中:有7.31亿元被用于青少年宫、艺术剧院、港口扩建、实验大楼等公共工程建设,有1.78亿元被用于弥补国土、规划等部门行政经费不足,有1.09亿元被用于补助企业经营及其厂区建设等,有2.07亿元被用于出借等,有3.17亿元被用于湖泊生态建设湿地修复等超范围支出。
14个市县有22.35万亩土地征用等不符合相关规定。其中,沈阳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和辽阳县4个市县的51家企业“以租代征”占用集体土地2809.8亩,用于工业、房地产等非农项目建设。
9个市县违规协议出让或违反招拍挂制度供地113宗、9210.49亩。上海市青浦区等3个市县两年度向禁止占用耕地的“主题公园”、低密度住宅项目供应耕地996.69亩。
襄阳市、宜昌市、芜湖市和芜湖县4个市县2010年供应“三类住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占住宅供地的比例未达到70%的政策要求。郑州市未经被征地的村集体同意,将应支付的征地补偿款2.74亿元用于村民安置小区建设,将320万元用于弥补拆迁工作经费。
佳木斯市、北京市房山区和阳东县3个市县涉及226个土地整治项目、1.83万亩耕地质量不达标或撂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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