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土地制度改革能否触动要害?
在2011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明确要求,精心设计征地制度改革方案,2012年一定要出台相应法规。
在随后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说,随着形势发展,现行征地制度出现了许多不适应的问题,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他表示,将深化城市用地审批制度改革,部署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共同责任机制试点建设。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国华认为,此轮土地制度改革,致力于逐步建立国有和集体土地统一规划、统一出让的用地市场,改变以往低价征地再高价卖地的土地出让模式,引导地方政府摆脱对房地产的依赖。
另一方面,未来的土地供应将不再被开发商包揽,转向对保障房项目倾斜。2011年,全国共开工保障房1000万套,今年计划开工700万套。至“十二五”末,保障房覆盖面将达到20%。目前,国土资源部已批准北京、上海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一些房价较高、土地资源紧缺的城市或省份也有望被列为试点。
王国华表示,土地供应将不再仅仅为了卖得高价,而是侧重于完善市场和保障民生。同时,开发商依靠土地增值来获利的模式将难以为继,“圈地为王”的时代成为过去,客户导向、市场导向、产品导向才是未来房地产业的竞争要义。
但有市场人士担心,要想彻底摆脱地价推高房价,涉及整个经济结构的调整,不是某一城市某一部门能够完成的,短时间内很难实现。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研究员邹晓云也认为,土地制度的改变直接牵扯到地方政府的利益,所以阻力很大。许多地方政府担心,不仅无法获得超额土地收益,还会大大增加征地的难度。仅仅改革土地制度,而未涉及税收制度,“钱少事多”的压力将会更大。
邹晓云说,进行土地产权及收益分配制度改革是关键。在承认土地为地方所用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如何解决地方政府对土地的控制,让土地市场更加开放、自由流通;同时,如何逐步改革财政税收体制,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政税收关系,扩大地方政府筹资权限,也是亟须解决的问题。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