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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房十余年后重现 成特定人群隐性收入通道

2011-07-11 10:25:20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作者:admin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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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停止福利分房10余年后的今天,一些部委、央企甚至于高校,通过各种或明或暗的政策通道,进行带有福利性质的分房和建房;一些地方城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低价房,也被质疑为向特定人群输送利益。

  福利房与商品房之间巨大的价差,正成为一种强力的刺激和驱动,将已被房改政策封存多年的福利分房冲动,重新唤起。而福利房回潮的冲动,恰与价差的大小呈正相关——价差越大,冲动越强。

  同时,当福利房成为一些部委、央企和地方公务员的“隐性收入”新通道、且饱受社会责难时,公务员的住房制度改革更显紧迫。

  正如香港大学城市规划及环境管理研究中心教授赵丽霞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专访时所言,一个国家对待公务员住房问题的态度,与社会经济理念密切相关,“在发达国家,公务员的住房福利通常被理解为公务员工资的一部分,即实物工资”。

  赵丽霞认为,如果中国内地能从“实物工资”的角度去理解公务员的住房问题,并从工资制度改革入手去解决问题,将有助于公务员的住房福利从“隐性”变为“显性”,从而增加透明度,增进公众的信任和谅解。

  夹缝中的部委新“福利房”

  记者王玉光特约记者郎雅琼实习记者于言

  在寸土寸金、几无新房可售的北京市中心城区,仍有一些人有其“特殊”购房通道:虽然周边商品房单价上涨到4万元/平方米,甚至5万元/平方米,他们还能享受到5000元至6000元/平方米的“成本价”。

  这些人中,既有国家部委的公务员,也包括一些央企的职员。

  住建部“新7号楼”

  在与记者见面之前,住建部职工、52岁的康艺琳(化名)至少已洽谈过14位意向购房者。大多数人都因为担心产权过户问题,选择在最后一刻终止交易。

  康艺琳的这套待售房产,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的住建部大院内。这是一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地段。

  在周边商品房价格已突破4万元/平方米的情况下,康2010年8月时交付的购房成本是5625.86元/平方米。

  这套面积67平方米的一居室小户型,在住建部大院内价值约30万元。大院外,这样一套一居室的价值约275万元,翻了9倍。

  2010年10月,这座在原址4层筒子楼基础上翻建而成、内部人称“新7号楼”的高层住宅完工交房。其工程学名称为“建设部大院北区改造项目”。物业是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整座大楼共分4个单元,累计户数约为324户。

  中国投标网上登记的一份资料显示,建设部大院7号住宅楼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9150平方米。其中,地上27818平方米;地下3层,11332平方米。

  “新7号楼”在拆迁翻建后,除安置原有职工住户外,多出的约200多套房源,或按面积标准配售给首次分房的处级公务员,或为一些业已升迁的干部提供“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的调配性房源。

  康艺琳之所以能分到房,恰是因为“在当年的筒子楼里有一间面积约为30平米的职工宿舍”。

  但康还透露,她有两套住建部大院的房子。另一套“和这套差不多”。

  目前,康的这套“新福利房”处于出租状态,月租金为4500元。而《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新7号楼”内,用于出租的房屋不在少数。

  有关“新7号楼”买卖的信息,据康自己了解,目前“还无一成功案例”。

  康艺琳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服务中心”印制的售房合同。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中注明:房屋性质为“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房屋产权登记地址以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为准”。之后,在长达10页的合同条款中,找不到允许或不允许房屋转让、交易的确切说明。

  住建部“新7号楼”的竣工时间是2008年,交付时间为2010年。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规定,已购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可上市交易。但康艺琳的房子究竟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回迁房,产权是央产还是私产,产权证最终能不能拿到,能不能自由交易,都让她感到一头雾水。

  作为中国住房建设的具体推动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内部建房、分房“自保”计划,始终在媒体的高度关注之下。

  此前,曾有该部负责新闻宣传的官员向记者诉苦:“住建部已经10年没有分房了。在所有部委中是排在最后的。”

  《财经国家周刊》曾发采访函给住建部办公厅新闻处。但至截稿时,对方仍未作任何回应。

  一位在附近从事二手房交易的房产经纪人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住建部大院内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的央产房,如今大都已按照“房改售房”的相关政策流向了北京市的二手房交易市场。

  据这位经纪人称:他的客户中曾有一位“高级别官员”,房改时有两套建设部大院内的房子,面积分别为53平方米和62平方米。“后来这两套房子共卖了近500万元。”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建设部大院”关键词,找到不少租房、售房信息。其他一些部委住宅小区的租售信息,在网上同样能搜索得到。

  根据北京市一家大型房产中介公司发布的售房信息,记者联系到位于北京市东三环附近的一位经纪人温先生。他正在代理外交部“和谐雅园”住宅小区3号楼的一处房产租赁业务。房屋面积约为80平方米,月租金报价5500元。随后记者以“看房”身份暗访。在与李姓业主的交流中获悉,该小区建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2010年刚刚将钥匙交到外交部公务员手上,部分房源信息就流向了二手房租售市场。

  对于部委新住宅小区的“租售风”,某部委一位不便具名的房管处处长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根据现行政策,一些部委机关的老房子(已购公房)可以上市交易,但新房不允许上市,也不能出租,发现后就会被收回。“去年有关部门还专门下了一个文件,凡是按经济适用房配售的都不能出租”。

  这位房管处处长还表示,在理论层面,中央国家机关的保障性住房“一不能上市,二不能继承,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这和北京市的经济适用房还略有区别,后者满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但收益的70%要交给地方政府。

  公务员住房“新通道”

  在中国停止福利分房10余年后的今天,部委公务员是否还能享受到特殊的福利分房待遇?政策通道是什么?

  实际上,机关部委在建房、分房问题上一向态度谨慎,目前大多数部委均能做到“有法可依”。

  以稔熟住房政策的住建部为例。“新7号楼”的建设可以从一系列的相关政策中找到支撑。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文)中提出,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可以多渠道并存:

  一是“在一定时期内,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可统一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按建造成本价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出售”;

  二是“有建房土地或相对产权有危旧住宅小区进行改建的单位,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近期可利用本单位现有土地自建住房,按不低于同等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向本单位职工出售”。

  这项政策明确了部委公务员住房的两个出口:一是由“两局”统建统分,是为“主通道”;二是利用自有用地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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