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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社会关注度极高的土地问责大戏,昨日落下大幕。73名地方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受到纪律处分,仅一人降级,但无一人撤职,且有一些官员早已升迁。
根据两部委公布的处分名单可以发现,山西省大同县时任县长孙永胜(现任和顺县县委书记)、辽宁省庄河市时任副市长赵兴基(现任庄河市政协主席)、广东省阳春市时任副市长陈雄枢(现任阳春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等人,虽然此番因2009年任内辖区的土地管理问题遭到问责,被给予了相应处分,但实际上目前均已升迁。
记者发现,部分问责对象所在地颇为“眼熟”。
例如安徽巢湖,本次问责中,该市时任市长宋国权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时任分管副市长洪晓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尽管问责的具体原因尚待披露,但当地曾现“违法用地门”是不争的事实。此前新华社披露的碧桂园单价73元/平方米拿地所在地即是巢湖和县。
问责力度是大是小
昨日下午,国土资源部(下称“国土部”)、监察部共同召开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通报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责任追究情况,也即外界期待的土地问责。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责任追究中,全国共有2个设区市、29个县(市、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共计44人受到纪律处分。
这类被问责的原因在于:一类是有关地方一般性项目违法占用耕地宗数多、面积大,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达到15%以上,土地管理秩序比较混乱。另一类是存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违规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搞房地产开发,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乱上两高一支项目等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等情况。
此外,2个设区市、26个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共计29人受到纪律处分。上述两部委给出的问责理由是:作为专司土地监管的主管部门,对违法用地监管不力负有直接责任。
这份多达73人的大名单中,获得的处分分别是:行政记大过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
此次问责依据是2008年施行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即15号令)。
按照15号令,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对当地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土地执法负总责,当一个地方土地违法严重,比如违法占用耕地量超过了当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15%,或者虽然不到15%,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问责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而问责的方式,将是从轻到重分别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甚至撤职。
从此番问责结果来看,与此前外界的期待还存在一些落差。
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去年10月份曾表示,将土地违法违规比较严重的地方的政府负责人进行问责,(前指“政府负责人”)要受到党纪政纪(处罚),如果触犯刑律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对于此次土地问责,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昨日在个人微博中称:“好宴要开席了。别让大家失望。尤其是别弄些臭鱼烂虾当大菜。”
值得关注的是,此番两部委问责的时间节点为2009年度,即是对相关“负责人”2009年时的行政岗位进行问责,并非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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