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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积分法”——
领导干5年等于别人90年
苍南县政府“苍政发〔2010〕14号文件”引发了乡镇领导干部“抢房潮”。根据这份文件,享受龙港“限价房”必须具有六个条件,其中一个为:申购对象必须为200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该县党政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
为了合理合规地占有“限价房”,各乡镇分房办法五花八门,比如“积分法”“抽签法”“无记名投票法”和“现金找补法”等。其中最受争议的是“积分法”,积分高者优先分配住房。一名普通干部职工工作5年后,每增加一年计0.2分,继续工作10年才增加2分。而一名正科级领导除了加工龄分外,还有职务分,工作一个月就加0.3分,一年就加3.6分。换言之,领导工作5年加的分,其他干部需要工作90年才能赶得上。
由此,龙港“限价房”不仅是“干部房”,而且是“领导房”。记者查阅各乡镇内部公示名单显示,得房者基本为各乡镇的党委、政府、人大官员。其中矾山镇的12个名额中,一半以上是镇长、副书记、人大副主席、副镇长、纪委书记等。
官员振振有词——
分给老百姓“风险难控制”
记者调查到,第三期“经适房”和第四期“限价房”既没有对土地进行招拍挂,也没有让开发企业参与开发。实际负责开发的是苍南县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完全由政府投入。
苍南县委书记黄寿龙认为,基层比较艰苦,应该让乡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中家庭比较困难、买不起房子的人先享受“限价房”。苍南县政府办副主任王作坚说,因为房源比较少,我们自己就优先安排公职人员,老百姓被安排在第二批解决,“分配给公职人员属于风险可控范围,分配给老百姓,这个群体太大了,比较难控制。”
据知情人士透露,绝大多数购买“限价房”的均有自己的住房,尤其是领导干部。矾山镇一名负责人证实了这种说法。他公开表示,这些“限价房”本来就是分给乡镇的,乡镇干部有商品房且未享受过分房待遇的,同样可参加限价房申购。
炒房潜力大——
宁愿不升官也要限价房
知情人透露,由于“垄断”保障房,苍南县官员已经成为炒房团的“中坚力量”。
据记者调查,苍南县第三期经济适用房于2009年以2700元/平方米的价格定向销售给机关干部。当时周边房价已经超过8000元/平方米,现在已经突破1万元/平方米。而龙港“限价房”开工时计划销售价格为3900元/平方米,实际上现在周边商品房“新湖绿都”价格已经高达17000元/平方米。也就是说,机关干部购进一套100平方米的限价房,意味着有上百万元的进账。
“宁愿不要升职,也要买到限价房。”一名乡镇干部说,有人获取龙港“限价房”指标后,再以高价出售。“可以肯定的是,获取龙港‘限价房’指标的官员,分别在苍南县周边的35个乡镇任职,他们当中大多数人绝对不可能去龙港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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