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广州市物价局4日对在楼房销售中违反相关规定的10个楼盘开出“罚单”。对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4个楼盘拟处理意见是“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其余楼盘皆为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6月5日《广州日报》)
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一房一价”政策以来,各地执行效果并不怎么好。北京、上海、武汉、石家庄等城市的部分项目,均未能做到“明码标价”。就此,新华社记者进行了一次调查,结果显示,“一房一价”遭遇“执行缩水”,新政效果面临“打折”。比如,大部分楼盘执行“一房一价”的形式,多是在销售大厅的公告栏上张贴或是装订成册供购房者查询。但公示的内容仅限于每套销售总价、房屋面积等几项信息,而没有公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中要求公示的其他内容。这足以说明,看似严厉无比的“一房一价”政策在落实过程中被开发商们刻意“糊弄”掉了,而广州市个别楼盘未落实相关规定就是一个较典型的代表。
开发商出于利益驱动,出歪点子糊弄政府或可理解,但政府方面在处罚违法违规问题时总不能继续“糊弄”吧?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上述一个轻飘飘的“一个楼盘罚款5000元”的处罚,可能又是一次“糊弄”——一次相关部门再次“糊弄”的处理。这样的处理,本身就值得商榷。
按照5月1日正式实施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内容,以及按照5月13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实行 “一套一标”的,按《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每套处以5000元罚款。《通知》中规定的是按照套数进行处罚,但广州市相关部门却是按照整体楼盘罚5000元。这显然是对“法律”的曲解,一方面可能“保护”了开发商利益,另一方面事实上就是对法律的“嘲讽”和“糊弄”。
按楼盘罚5000元,“糊弄”的是法律,但实际上这样的“挠痒痒”式的处罚处理糊弄的又是社会公众。中央有关方面出台“一房一价”的政策出发点就是预防开发商欺诈式销售,进而厘清成本、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有调控高企的房价之意。而当地的一个根本起不到威慑作用的“一个楼盘罚5000元”的处罚,只会让政策被架空。开发商“糊弄”政府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又“糊弄”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最终就是“一房一价”政策被糊弄于无形。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