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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8日从此间召开的2011年度西北地区土地督察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2010年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通过例行督察、审核督察和专项督察,追缴土地出让金6.12亿元人民币,西北地区173名党政官员因土地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人。
按照国家土地总督察要求,对于重点城市的例行督察要两年覆盖一次,一般城市五年覆盖一次,西北地区的重点督察城市包括西安、宝鸡、乌鲁木齐、兰州等9个。
据了解,2010年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共撤销违规调整规划、越权审批用地的文件25份,撤销违规文件7份,废止违规征收集体土地协议12份;拆除违法建筑2.8万平方米,没收建筑5万平方米,罚没款6321万元;追缴耕地开垦费129万元,追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243万元。并督促地方政府和土地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了37项土地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的例行督察计划,2011年中国将对64个地级以上重点城市开展例行督察。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局长杨璐表示,西北地区将长期处于经济发展加速,建设用地紧张的阶段,为更好地开展西北土地督察工作,须首先坚持审慎灵活的土地调控取向。适时“加油门”或“踩刹车”,确保宏观调控政策全面准确落实,关注、跟踪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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