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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厅长均擅长“口头反腐”
在董永安被“双规”之前,河南省交通厅已经有三任厅长相继贪腐“落马”,值得注意的是,和董永安一样,他们在落马前,也都有慷慨激昂、正义凛然的“反腐名言”。
1997年10月,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曾锦城,因受贿被判刑15年。2001年3月,曾锦城的继任者、河南省交通原厅长张昆桐因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1年12月中旬,时任河南省交通厅厅长石发亮,同样涉嫌违纪违法,被省纪委“双规”,后被查实受贿1900多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三任“落马”的河南省交通厅长均有各自的“反腐名言”。
据媒体报道,曾锦城在任时就曾以写血书的方式给河南省委表白:“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曾锦城案发后,第二任“落马”厅长张昆桐一上任便向省委领导表示一定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沉痛教训,并提出口号:“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张昆桐被捕后,第三任“落马”厅长石发亮在刚上任时也表示要吸取张的教训,提出的口号是“一个‘廉’字值千金”,并将其细化成“两个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
事实表明,他们三人最终都违背了这些“反腐名言”,走进了贪污腐败的歧途。
据了解,从三任厅长“前腐后继”到董永安“重蹈腐辙”,其间有一位厅长是例外的,他就是现任河南省政府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的安惠元。
2003年2月至2008年3月,安惠元曾担任河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
对于安惠元的例外,河南省一位政府官员道出了其中的“秘诀”。在他上任交通厅厅长一职前,省里曾提出三位候选人,安惠元排在第三。
河南省主要领导亲自找他谈话,并面授“秘诀”:谁的饭都不吃,谁的酒都不喝,谁的烟都不接。
一位接近安惠元的人士向本刊记者披露,安惠元为此在交通厅宣布了一项“硬性规定”,无论谁,说事不能到安的家中,只能在办公室进行。安惠元同时向家属交代,不论是谁来送礼品,不管价值多少钱,一律不能进门。否则,当场扔出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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