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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新市民”享受同城待遇?
28岁的安徽蚌埠人蒋冲来到上海打工已5年了,住在浦东新区临时搭建的平房内。面对记者,他坦言最担心的是子女的教育和未来的社会保障。
发展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的研究显示,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以流动就业为主要形式,并没有完成农村人口向城镇的定居或者“落户”迁徙。在我国6.2亿的城镇人口中,还有1亿多是农业户籍人口。这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区别于其他国家的一个鲜明特点。
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王桂新教授指出,我国大量农村人口迁向城市,并常住城市就业、生活,但他们无法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以及政治权益等方面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甚至在工作上也同工不同酬,由此形成了“不完全城市化”或者“半城市化”状况。
“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要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大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条件。
李铁和华东师范大学现代城市研究中心主任宁越敏等专家认为,这表明国家正在稳妥有序地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因此,首先要逐步分期分批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镇务工就业的流动人口进城定居落户问题,特别是允许携家眷长期在城镇务工就业的外来人口办理城镇落户手续。同时,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待遇市民化,使其在就业、教育、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平等地位。
今年以来,我国多个城市宣布启动统筹城乡户籍改革计划,重庆市计划在2020年前推动1000万农民进城转为城镇居民。西安市提出了“人口倍增计划”,预计到2020年,主城区人口将达到1000万。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说,在户籍改革的基础上,城市管理者还应该考虑建立覆盖全民的最基本的劳动就业、教育培训、住房待遇、生活福利以及社会保障权益等民生保障体系,让“新市民”不再成为“二等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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