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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0年10月15日
主持人:今天新老朋友都到了,我们就给新朋友介绍今天发布人,是广州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黄文波作为新闻发布会,还有市场部陈大旺(音)处长。
今天有两个议题,其中一个议题是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另外一个是对广州市闲置土地情况,请大家通报一下。
黄文波:各位媒体朋友,我知道媒体特别多,最近社会各界,包括媒体朋友十分关注广州市房地产市场运行的态势以及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国务院部委宏观调控具体实施意见,今天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市场运行的情况,联合人民银行,银监局,以及地税部门治理了相关的实施细则。
根据我们广州市房地产近期运行的态势,以及国务院国家五部委房产宏观调控政策,为了巩固房地产调控的成果,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我们联合人民银行、省银监局以及地税实行了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位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将有关的意见向媒体公布,其中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坚决遏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坚决限制炒房。
主要的措施有第一是户籍家庭和常住的非户籍家庭,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子女,常住就是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常住的非户籍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宅,第二非常住的外地家庭不可以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第三未满18岁的人士不能单独购买商品住房;第四境外机构和个人住房严格按照住建部等部门2006年171号文有关的政策执行,广州市城区、直辖区。
二是严格贯彻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各商业银行对第二套放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成,贷款地率不得低于基础利率的1.1倍;禁止在全额房贷前追加贷款;住房公积金同步实行差别化的政策,对购房经济使用的住房和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可为2成,首次购房但是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为3成,第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成,第三套以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
三是差别化的税收政策实行房地产调控。
严格执行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增值税,对经济适用住房不预征普通商品房按照2%的税率预征,对帐房过快的楼盘,市地税局会同国土局密切关注,进行轻松和稽查。
四是扩大住房保障力度。
在完成困难家庭保障住房后,将逐步扩大住房保障面,多渠道加快加大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妥善解决夹心阶层的住房困难的问题。这是我们这次联合市部委制订的广州市贯彻国务院以及国务院五部委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实施意见。
我做一个简单的解读,我们所指的商品房是包括了一手的商品房和二手的存量住房。交易时间认定,一手住房是按照网签的时间来认定,这是阳光家缘网站里面房屋管理系统的网签的时间来做一个认定,二手住房是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业务收件的时间来认定。这是第一个。
关于贯彻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我们坚决执行既认贷又认房的措施,目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与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以及住房公积金中心,共同研究明确了认房差云的相关措施,确保既认贷又认房的措施到实处。实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和政策,坚决遏制房地产过快上涨,这是国务院重大的决策,我们将一如既往旗帜鲜明的态度坚决的按照中央和省的调控要求,结合广州的实际采取措施,真正做到实处,这里面我们也强调,我们在实施在执行最新的调控实施意见的同时,我们还会继续按照今年市政府的发布的四号文的规定,24条房地产调控措施的要求,以构建多层次,差别化的住房供应和消费体系为导向,着力加强住房保障,着力加强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着力改善住房结构,着力抑制不合理的住房消费,着力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努力持续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努力实现住有所居,这是我们的一个新闻的通稿的情况。
最近在讲限购就有两种方式,别人说本质、上海、讲是限制购买新的住房,深圳是限制购买第三套房,媒体朋友叫温柔的政策,一个是叫严厉的政策,我个人认为这里面不存在严厉的东西,也不是温柔的东西,而是每个城市有不同的特点,包括它的房地产的成交,还有成交价格,还有住房消费的结构,每个城市是不一样,每个城市根据房地产不同的特点,制订房地产调控的政策,我相信每个城市的政府,贯彻国务院房地产调控的精神和信心决心都是一致的,广州市也是一样的,力度也是一样的,各个层次的特点不一样,所以相互采取不同的房地产调控的政策,但是总体的精神是与中央保持一致,所以我建议媒体朋友也不要说什么温柔的,或者是什么严厉,根据市场的特点决定,例如在广州调控的政策里面,我们跟其他的地方还是不一样,广州市提出了限制18岁未成年人不能单独够商品住房,我们认为未成年人单独购买商品房是不合理,只是一种超前的消费需求,这种需求不可能,这种超前消费得到抑制,当然这里面着重要提出的问题,就是我们采取的政策都是暂时试行的,具有临时性调控的情况。
第二通告昨天市政府牵头召开国土联席会议的收回闲置土地的情况,昨天召开了全市国土资源管理联席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进一步加强闲置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20宗闲置土地的处置方案。
联席会议对20宗闲置土地的处置方案进行了审议,决定收回闲置土地16宗,面积28.8公顷,通过按照地块现行基准地价的20%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一年等方式处置闲置土地4宗,面积21.8公顷,我市几累计收回闲置土地1405宗,面积26.7平方米,累计收取土地闲置费1.49亿元。
根据联席会议审议原则通过我市闲置土地的配套政策,为进一步加大闲置成本,从利益源头上遏制土地闲置,今后属闲置土地首次处置并给予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一年,交纳土地闲置费后,用地单位还需按照现行的土地限制费征收标准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履约保函)延长一年期满后仍未动工开发,如仍符合延期开发条件,用地单位需按照最新基准地价标准(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比最新基准地价高的按成交价格)的20%交纳履约保证金,以前延长开发只是交纳闲置土地费,经过批准延期一次一年开发的,除了交纳闲置费后,要交纳违约保证金,如果延期一年扔为动工开发,符合相关规定,可以批准再次延期,用地单位就必须要交纳更高的违约保证金,按照成交价或者是最新的基准地价的20%来交纳违约保证金,提供违约的成本,这次提供的幅度应该是达到50-60%,这个保证金纳入了出让金的管理。这是关于闲置土地的政策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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