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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还有质疑指出:征收房产税之后,会不会继续征收物业税,或是两个税种并行征收
新“国十条”出台后,中国楼市量跌价不跌,被视作抑制房价最后杀手锏的房产税是否开征成为最后的悬念。一时间,“谣言”与辟谣齐飞,忽悠共真相一色。5月31日,悬案似乎尘埃落定——国务院转批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到“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被普遍认为房产税开征箭在弦上。然而,关于房产税为何征、何时征、怎么征,空转7年的物业税怎么办等一系列疑问并没有随之终止。须知,这个关系到每个家庭、每个人的楼市紧箍咒,并不是可以轻易套上的。
- 怎么征:N个版本在流传
房产税并不是一种新的税种,我国早在1986年10月1日起就正式施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房产税只针对经营性用房征税,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有专家指出,将房产税说成是开征是不合理的,准确地说是房产税的“扩征”。在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现状下,正是房产税改革的好时机,基于《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将房产税覆盖到个人非营业性房产,可在房价疯涨的某些城市先行试点。目前关于房产税“扩征”已传出数个版本。
【版本一】
上海日前已经上报给中央关于房产税的两套方案,一个方案是“老人老办法”,即在新的房产税没出台前买的房子都不征税,而房产税出台后买的第一套不征、第二套人均70平方米以下不征,第二套人均70平方米以上及第三套以上的征;第二套方案则是新房和老房都征税,第一套和第二套人均70平方米以下不征,但人均70平方米以上及第三套以上的,不管新房还是老房都征收。
【版本二】
除上述“新老划断”方案外,另有四个方案:其一,按照房屋总价的6%。或者8%。征收房产税;其二,按照人均60平方米或者人均70平方米为界限;其三,按照区域划分,以环线、在空间区域征收,不是这个区域的不征;其四,以三套房为界,即针对三套房以及三套以上的。
【专家分析】
本期嘉宾:
印堃华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上海市房地产经济学会副会长
尹伯成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薛建雄中国房产信息集团分析师
薛建雄:以上几个版本都是收税的方案,但收税为的是解决资源调配不合理问题,上海还需要更多细节方案。目前传出的版本存在着一定漏洞,如果单纯按人头和面积,会存在只买市中心豪宅的现象,所以还需要考虑总价原则。至于从新房算起,还是一二手房全算,可以视市场状况而定。
尹伯成:无论最终选择哪个版本,最主要的还是应该集中对投机炒房客狠狠打击,课以重税。针对多套房者,无论是存量还是增量都应该征收,套数越多,税赋越多;对于自住的普通百姓,哪怕是住得再好,也不该额外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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