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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5月17日,“新国十条”满月之际,一则关于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相关部委出台一项更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消息,让房产股顷刻失色。但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近日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证实,发改委的确是在制定一项房地产规划,但该规划只是“十二五”规划中一个常规规划,出台的时间也在明年下半年。随着误读被澄清,楼市调控到底向何处?包括上述官员在内的更多业内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楼市的调控政策短时期内已没有新的政策可出。
误读发改委
发改委版楼市新政源于5月17日的一则消息。当日有媒体报道,发改委正在牵头,由住建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等在内的多个部委参与制定一份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文件,且该文件的力度和范围将大于不久前刚刚出台的“新国十条”。
发改委版更严厉新政真有其事吗?带着诸多疑问,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结果却大出意料。
孔泾源明确回答记者提问:“发改委的确在做一项关于房地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是从投资的角度做,主要是投资司在做。”
然而就在5月17日当晚,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已就此进行了正面辟谣。国土部办公厅新闻处处长谢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亦表示:“并不知情。”
实际上,这则所谓的“发改委版楼市新政”就是“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房地产行业的专项规划,其中的确包括土地制度、商品房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根据程序,房地产行业的专项规划是“十二五”规划在明年全国人大会上通过后才能出台。
“时间应该是明年的下半年。”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根据规划的审议程序推断。
房产税难产
事实上,一个接一个的地方楼市调控细则却鲜见关于房产税的规定,以至于各方面对即将出台的沪版楼市细则寄予了厚望,关于对住房持有环节的房产税如何征收、如何具有可操作性等的传闻似乎表明房产税征收已成定局。殊不知,房产税征收面临着两大难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要把征税范围扩大到住宅,那就涉及到修改《暂行条例》,地方政府是没有权力的。”黄汉权认为这是房产税无法逾越的法律难题。
技术层面同样无法操作。“城市不动产产权确认、不动产资产评估等基础性工作都没有完善。”央行研究局研究员邹平座认为。
黄汉权告诉记者,这还只是表面原因,深层次原因则是征收房产税损害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而他在5月1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第一句话就表示:“房产税至少三年内不会出台。”这为青岛、北京、深圳等地方楼市调控细则为什么均没有涉及房产税做出了注解。
短期无政策
楼市下一个政策会是什么?
中国宏观经济学会秘书长王建认为,一揽子的经济刺激政策从2009年的上半年开始真正发挥作用,预计到今年上半年边际效应开始递减,今年经济增长的趋势则会呈现前高后低。“也就是说投资和工业增长速度会逐渐下降。经济增长依然摆在第一位,而通胀则是第二位,所以轻易不会加息。”
政策的边际效应在下降的同时,房地产市场“价”不跌“量”跌,而股市则“价”和“量”双双缩水,房地产调控政策逐渐放大的负面效应也引起了高层的注意。
“当前宏观调控面临的两难问题不少。”5月13日晚,温家宝在天津考察时提出,要注重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防止多项政策叠加的负面影响,始终合理把握政策力度。
这会不会是政策微调信号?17日,国资委副主任李伟指出,宏观经济政策在不同阶段可能会进行微调,尤其是货币政策和房地产调控政策,这将给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一旦股市、地产都不景气,会反过来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增长。”和很多人一样,王建表示了对经济的担忧。
基于此,邹平座则认为,相关部门接下来的主要任务是执行已有的房地产政策静观效果。“未来一段时间楼市调控将进入一个冷静期。”
更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人士均认为,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针对楼市的调控新政除了各地要相继出台细则落实外,在国家部委甚至是国务院层面均不会有新的政策出台。即使是各地的细则内容,也不必盼着会超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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