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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探索棚户区改造新路
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积极探索推行政府主导的市场化棚改新模式,“肥瘦搭配”实现零星棚户区集中连片改造,提高棚改速度和效益;拆迁安置实行“阳光操作”,群众代表全程参与棚改重大决策,惠及18万困难群众,让低收入群众真正住得上、住得起、住得好,实现改善民生与扩内需、保增长“双赢”。
市场化操作拆迁户得实惠
“住有所居”历来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由于历史原因,济南市中心城区遗留有总建筑面积约46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包括38个集中连片区和66个零星片区,居民约6.8万户、18.6万人。这些房屋多为几十年的土坯房、砖木房,年久失修,低矮潮湿,拥挤不堪,环境脏乱差,安全隐患大,既影响城市形象,又暗藏社会不稳定隐忧。
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困难群众的住房难,从2007年开始,济南市对棚户区进行集中改造,承诺用三年时间完成近20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尽管面广量大、困难多,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不折不扣地办好。”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焉荣竹说。
棚户区建筑密度大,改造成本高,商业开发价值低,同时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等群众切身利益,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很难推进。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王欣介绍,济南市棚改实行政府主导规划,对位置不好的零星片区改造项目,实行“肥瘦搭配”,就近整合或与好地段项目捆绑,最大限度实现集中连片改造,以大带小,以丰补歉。中心先后筹措50亿元启动资金,用于统一熟化整理土地,有效破解纯粹市场化运作周期长、资金到位不及时产生“夹生饭”等弊端。
明湖西(北)路两侧是八个零星棚户片区,单独改造没有整片土地盖新房,因利润薄没有开发商愿意投资,捆绑整合开发则一举解决了项目出让和资金来源问题,项目顺利实施。
对被拆迁群众最关心的货币补偿问题,济南市推行政府主导的市场化操作,选择信誉好、群众认可的专业评估公司,按片区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为每个棚改项目评估确定补偿标准。如位于济南市中心繁华地段的历山路“文华园”棚改项目,拆迁评估价达到每平方米5880元,再加上装修补偿等,被拆迁居民最多可获得每平方米7000元的拆迁补偿,符合市场价值,让群众拆得放心。
为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济南市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安置房建设免收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拆迁管理费等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使建设成本每平方米可降低近400元,让利于民。同时,在土地供给、规划审批、建设和预售许可、贷款办理等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政府主导安置房建设标准。济南市规定,按普通商品房标准建设拆迁安置房,统一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等,确保工期质量和功能齐全,满足居民入住的基本要求。政府主导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对棚改项目范围外的市政基础设施由政府组织建设,确保了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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