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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廉租房、公共租赁房,补贴经济适用房,两年需投入30亿元,常州探索——
政府+市场,解决保障房资金缺口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江苏调研公共租赁房建设时表示,“住房保障制度要可持续发展,需要探索将政府的公平和市场的效率相结合。”
当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入快车道时,政府的保障能力是否可持续,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能否良性运转,“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问题解决路径能否实现?
增加政府掌握的公共租赁房源,实行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建立住房保障投融资体系,常州求解住房保障的一系列尝试,或能为各地提供一些借鉴。
建设公共租赁房,有望与廉租房“打通”
今年8月1日,江苏省常州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常州市市长王伟成认为,这一制度推出后,住房保障体系已经“成龙配套”,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制度,从政策体系上已经对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全覆盖”。
管理办法规定,常州公共租赁房的保障对象主要有两种,一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无房户;二是新就业人员,即毕业不满5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市区没有房产的大学毕业生。
低廉的租金和稳定的住所是公共租赁房最大的吸引力。目前常州公共租赁房租金仅为市场价格的30%左右,低收入家庭每月为3.5元/平方米,新就业人员为每月4.5元/平方米。据常州市房管局局长朱建文介绍,今后即使上调租金标准,也不会超过市场租金的50%。目前建设中的6个项目,也都位于市区内大型居住区附近。
朱建文说,“住房保障要实现‘全覆盖’,政府手中掌握一定规模的房源十分重要”,因此,当务之急是扩大公共租赁房的建设规模。据介绍,常州市第一批公共租赁房集中建设的4个项目近期同时开工,加上此前政府定向建设集中收购的2个项目,6个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总投资近8亿元,可提供约4000套房源。
“目前常州的廉租房实物配租只有800多套,无法满足需求。将来公共租赁房达到一定规模时,完全可以和廉租房‘打通’。租一样的房子,不同的对象交不同的租金。”朱建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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