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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未落实 业内担忧开发商或挪用税费款

2008-11-17 10:27:16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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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2房产新政”执行已有半个月。而契税、印花税、首付等新规定仍按照原文件执行,新政迟迟未见落实。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新政迟迟未见落实,有可能会打击市场对新政的热情,从而使新政的效果大打折扣。

 

  走访

  

    各种费用照收新政未落实

 

  信息时报记者走访广州多个楼盘了解到,在购买新建商品房应交纳税务一栏中,开发商代收的多种税费依然按照原来的指标,个人购买住房仍需要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部分楼盘要求的首付款仍然是三成。

 

  首次置业者先生告诉记者,从今年年初到现在,一直在犹豫要不要买房,新政出台后,想趁此机会节省一些费用,但没有想到,去签合同的时候,首付仍按三成,各种税费仍按照原来的执行,开发商虽然口头承诺文件下达后会退还相关费用,但还是觉得不保险,最后决定观望一段时间再买。

 

  中原地产项目总经理黄韬告诉记者,目前地税部门确实是正在紧张地制定有关的减免税费的细则。“在细则没有正式公布、政府没有文件下达到手中之前,开发商也不敢随意调整契税的征收标准。目前不少的开发商依然以0.75%的标准去代收,与以前的情况一样。”他表示,根据有关部门的意思,在111日之后签合同的,无论现在是缴纳了多少的契税,等细则出台之后肯定会多退少补。

 

  但据记者了解,开发商在和买家签订住房买卖合同时,并没有给予书面上的承诺。

 

  而之前有开发商可以做“零契税”,黄韬则表示这其实是这个开发商自己的一种营销策略,以“零契税”的名义给予消费者优惠,与政府的政策无关,更不会因此造成社会的不公平、造成部分消费者“吃亏”的情况。

 

  担忧

 

    开发商或将挪用税费款

 

  在个人住房买卖交易中,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等费用,一般是由开发商代收的,最后由开发商统一交到相关的税务及其他部门。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目前开发商资金严重短缺的现状下,不排除会有开发商挪用税费款的可能性。

 

  资深房产专家韩世同认为,在楼市持续低迷、开发商资金日益趋紧的楼市现状下,开发商或将拖延上交各种税费的时间,但一般讲诚信、重品牌的大型发展商,不会因“小”失“大”,发生的比率比较小,但不排除会有个别房产企业挪用税费的可能性。

 

  针对细则出台后多收的费用如何返还?韩世同认为,政府应尽快下达执行文件,对于多收的费用,应由政府部门直接返还给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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