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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才打桩 多套就成交
记者在28日至29日两天的走访中发现,类似香江花园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收取订金或“封号费”的做法,在连云港房地产市场中并不鲜见。
29日中午,记者走进由连云港鼎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人民路与通灌北路交汇处的金鼎海云湾楼盘。
这里尚是一块刚刚被平整过的废墟,一台挖掘机横在地块中央。工地上的工人告诉记者,这里在前不久刚刚打下第一根桩。
走进边上的售楼处,通过模型展示可以得知,金鼎海云湾由3栋高层商住楼构成。售楼小姐介绍说,现在已有30多套房屋被订购出去,而且都已经预付了房屋的首付款。
同样,记者从售楼小姐口中得知,金鼎海云湾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记者对售楼小姐感叹说,连云港人的购房热情真是非常高涨,这样连房屋的影子都见不到的楼盘居然也销售火爆。售楼小姐不置可否,微微一笑地说,“再迟一点,可能连最后一栋房子也买不到了。”
询问购房程序时,售楼小姐介绍说,必须先预付“封号费”,即房屋的首付款。“这样我们把你订的房子的号给封住,别人就不能买你的房子了。以后即便房价上涨,我们还是按照现在的价格卖给你。”
那么,购买一套房子究竟要预付多少“封号费”呢?售楼小姐以记者选中的面积为83.39平方米的C座702室为例,该房每平方米售价为2838元,总价约为236661元,如果定下来要买这套房子,必须预付76661元的“封号费”。售楼小姐称,可以在当天先付2万元订金,10天内补足余额后,开发商会与购房者签订一份协议,到了9月份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再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到时,购房者可以申请办理房贷。记者了解到,金鼎海云湾楼盘内大部分房屋的面积都在100平方米以上,也就是说,购房者预付的“封号费”大都在7万元以上。
记者算了笔账,按照售楼小姐所称“已经订购出去30多套房子”计算,每套收取最低7万元的“封号费”,这也就意味着,金鼎海云湾在房子尚未开建的时候,已经收取了200余万元的“封号费”。这个数字,也远远超过被建设部通报的“连云港德兰置业公司案”中的数字。
在两天的走访中,记者还发现这样一个现象,部分开发的楼盘虽然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仅仅是楼盘部分楼体的“预售许可”,而开发商却利用此证进行“放大”,公开宣称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对外销售整体楼盘。
监管虽说有 违规仍依旧
采访中,记者关注到这样一则消息。连云港当地媒体刊登的一则新闻称,“由市房产管理局主办的2007连云港市春季房展会于2007年5月19日至20日,在新浦区苍梧绿园举办。两天展会,意向和实际成交房屋1000套,金额突破2亿元。本次展会共有近3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十几家家装及建材企业参展”。
这则消息之所以引起注意,在于记者走访一些楼盘时听到的一些话语。在香江花园,记者以购房者的名义询问售楼人员:“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我买了房子后,房管局要是查起来,有些事情说不清楚,倒霉的还是我们购房的人。”
售楼人员对记者笑了笑说:“房管局才不会管我们呢,这次房交会我们出了70万,况且我们的企业信誉很好,资金也雄厚。”
而据了解,在连云港市房管局主办的“2007连云港市春季房展会”上,如香江花园一样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的确公开出现在展示楼盘的行列内。
当然,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管理,连云港市房管部门从未松懈过。据当地媒体报道,2006年9月,连云港市房管部门就该市上半年房地产交易的投诉情况进行的通报显示,该市商品房交易环节出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违规预(销)售商品房和房屋交付时间、房屋质量等方面引起的合同纠纷。此间,房管局局长李东阳表示,将用一年的时间,对连云港市的房地产交易秩序进行全面整顿,特别是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管理。
28日上午,记者就《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情况采访连云港市房产管理局时,该局办公室主任刘重一告诉记者,2007年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信息都可以在互联网上查询,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不允许以售房的名义收取购房者的任何费用。刘重一称,房管局对此项工作管理很严格,一旦发现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有对外销售的现象,将在查实后予以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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