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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是帮助贫困农户实现“安居梦”的一大惠民工程。但这项政策在基层执行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问题:
一是不公开、不公示,暗箱操作,产生了滋生腐败的制度漏洞。县里的网上查询公开系统中没有资金发放情况这一项,镇里也没有进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更是走形式。这样的管理制度下,势必产生大量漏洞。到底什么人该享受,补助标准是多少,补给了什么人,人们不得而知,也无法监督。如此一来,就给执行这项政策的干部极大的操作空间,想给谁就给谁,想给多少就给多少。
二是不作为、乱作为,脱离群众。县里的干部只顾分指标,然后坐着车子看一看,村干部带着走一走,吃个饭就回家。镇里的干部不进村入户,喜欢电话遥控指挥,情况不明,底子不清,根本无法关心群众冷暖疾苦。县镇干部甘于当村干部的“二传手”,势必造成村干部将钱款任意发放以及“雁过拔毛”的乱象。
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即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危房改造资金补助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锦上添花”。我曾在乡镇听群众反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成为村干部手中的“香饽饽”,不给好处,贫困农民是绝对拿不到指标的,指标要么分给了村干部的亲戚,要么分给了送过礼的建房户。贫困户要想得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也要送几只鸡或请村干部吃几顿饭,钱到手还要奉上“好处费”。一位低保户反映,他打报告申请危房改造资金好几年了,自己建好了房,但村干部一直不给他补助资金指标,直到他过年过节送了6只鸡、两条烟,村干部才给了他一个指标。钱到手后,村干部还要2000元的“劳务费”才罢休。一位极贫的低保户,去年建了房,向村干部申请指标,送了鸡和烟,请吃了饭,村干部答应给她指标。她本可得到两万元补助,但村干部开出一个条件,就是只给她补助6000元,其余的补助资金要买村干部家的建筑材料。她苦苦哀求,说她已建了房,急需危房改造资金付工费和材料费,希望能得到全部补助款,因此没有同意村干部开出的条件,结果村干部硬是没给她指标。镇里有多余指标,也没有给急用钱的低保户一个指标。
如果事前有调查评议,事中有公开监督,事后有回访查处,危房改造惠民实事哪有漏洞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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