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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加强设施农用地和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六类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把关口,将政策管控和主动服务作为事前监管的重要内容。根据不同种类设施的规模、特点,分别制定行之有效的具体管理措施,并主动公开相关规定要求。对符合规定的项目,积极服务,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对不符合规定“打政策擦边球”的项目,坚决不予备案。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指导各乡镇和村组,科学确定设施农用地项目聚集区,引导设施农用地合理选址、相对集中建设,严禁违反政策占用基本农田;应将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纳入日常批后监管,与农业部门和乡镇政府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职能作用,加强后续跟踪管理。
通知提出,要严肃查处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六类行为,包括违反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批准临时用地、备案设施农用地行为;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行为;超过用地标准,擅自扩大设施或通过分次申报用地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行为;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行为;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行为;在临时用地上擅自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
通知明确,对地方政府、违反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批准临时用地、备案设施农用地的,认定其批准文件、备案文件无效,对弄虚作假、违规批准、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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