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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律师:翟启尧 (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小姐:我在我父母的资助下购买了一套房子,产权人是我,现在我要和我男朋友结婚,未来也会一起住在这个房子里,我想知道,如果有一天我们离婚了,这个房子会不会被算作夫妻共有财产,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翟律师:你的房产是在婚前个人购买的,所以是你的个人财产,如果发生离婚该房产不会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在你们婚姻期间要继续还银行贷款,那么如果离婚,婚内所还贷款的一半应该看作是你未来丈夫对你的借款,你要将该部分在离婚时返还给你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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