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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期盼已久的政策靴子终于落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发布通知称,本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新政策将自4月15日起实施。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基础上增加20万元。购买改善型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新政的第二部分是关于二手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年限调整。
原本二手房房龄超过5年,贷款年限最高只能15年,现在6到19年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由不超过15年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
市公积金中心同时宣布放宽本市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规定凡职工连续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不再设定房租收入比限制。规定职工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对租住其他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暂定为每月2000元。这个租赁政策是5月1号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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