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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最新数显示,我国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已经上升到2014年的53.7%。但是问题也随之出现,最近就有报道说,我国的城镇化发展进入灾害高风险区域,新房子危险,老房子安全。事实是这样的吗?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2010年曾发生在甘肃舟曲的“特大泥石流”灾害。在舟曲,矮的、老的房子都位于高处,也就是受泥石流影响小的位置;而高的、新的楼房则都位于山脚下,这里正是后来受灾最严重的区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在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新房的风险真的更高吗?来看专家的热议。
问题一:不重视环境条件是主因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区域研究部副研究员马庆斌认为,在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方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他说:“处于生态环境比较特有的地方,比如中西部山区,或者丘陵地带,在搞经济建设、包括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突破了生态这个边界,没有把生态环境放到第一位。”
而在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罗勇看来,过度追求快速城镇化是导致新房灾害风险高的主要原因。他认为:“快速急迫的城镇化,有的时候难免出现萝卜快了不洗泥,只注重开发的速度和数量,并没有仔细研究所选的位置、区域是不是适合人居。”
问题二:新开发区选址不合理
在选址的问题上,有分析认为,新开发区倾向于地价便宜、移民较少的区域,而这些少有人住的地方,又往往是灾害发生的高风险地带。而事实上,根据公开报道,新开发区遭遇暴雨灾害的案例非常多,范围涵盖河南、江苏、贵州等多个省区。
按照要求,开发区在进行规划时必须要研究环境承载力、土壤地质条件、发生洪水的概率,以及是否位于地震断裂带等,要考虑防洪、防火、海水倒灌等很多因素。但是,在马庆斌看来,科学规划与行政判断往往存在冲突。他说“地方政府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关系中,往往把经济放在第一位,比如GDP挂帅,对于生态的问题,在他的发展报告、发展规划中,往往放在最后一个位置。但经济发展的很多成果,往往因为一场大雨、泥石流,一夜之间是无法挽回的。”
另外,罗勇认为,选址不合理和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也不无关系。他说,“快速的城镇化和土地财政都有密切的关系,他的主要开支都来自土地出让的收入,选址和出让土地的评估不到位都有关系”。
专家建议:建立国土风险管理体制,避免“新房高风险”
那么,该如何防止城镇化发展进入灾害高风险区域呢?有专家建议,国家需要建立一整套“国土风险管理体制”。首先,要摸清哪些土地是适合开发的,哪些不适合开发;其次,要向社会公众告知,土地是否存在灾害风险;第三,在新建开发区时设法规避这些风险区域;第四,如果实在没有办法规避,就要尽可能地采取措施,将风险发生时产生的损失降到最小。想尽一切办法保证城市最基本的生命线。(记者刘霖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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