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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国土部目前正着手起草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草案和相关规章草稿。值得一提的是,备受争议的“以人查房”或仍为“禁区”,被严格限制。
按说,政府积极保护公民隐私,严控个人房产信息外泄是件好事。然而,在当下中国,这种控制则被赋予更多的意味,因而屡受舆论炮轰。前不久相继曝光的“房叔”、“房婶”、“房姐”等,已经充分显示出“以人查房”这一机制在反腐方面的强大功能,尤其在“多地出现官员急于售房现象”等新闻的渲染下,普通百姓更是希望趁热打铁,好好利用住房信息系统“以房查官”,揪出各种“老虎”和“苍蝇”。然而,这一热切期待却被严格限制“以人查房”泼了盆冷水。
从保护公民隐私的角度上严控“以人查房”,并没有错;民间社会希望通过“以房查官”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也没有错。事实上,国际惯例尽管是严格控制“以人查房”,但这里面的“人”有着特定范围,公职人员尤其是政府高官往往并非“保护对象”。
在房产信息公开问题上,要实现公民隐私和社会监督的平衡,并不是一件难事,毕竟“以人查房”和“以房查官”本就可以并行不悖—只需要将官员和普通百姓区别对待即可。具体说来就是,针对非公职人员,除本人、公检法、住房保障部门、律师等通过一定程序,其他情形一律严禁“以人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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