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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国土部网站的信息显示,在“小产权房”问题上,国土部执法监察局负责人表示,各地要按照要求坚决做到“三个一批”,即坚决拆除一批“小产权房”,坚决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肃追究一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对于“小产权房”的危害,国土部与住建部此前发布的通知指出,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2013年11月22日、24日,国土部和住建部联合部署“小产权房”查处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告诉记者,此次查处行动,让之前不少公众误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农村土地政策的信息,以为“小产权房”可以悄然“转正”导致“小产权房”顶风热销的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
多地查处“小产权房”
据媒体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小产权房”的总量已超过70亿平方米,如果按每套100平方米来计算,相当于有7000万套“小产权房”。
据悉,目前北京市昌平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海南省海口市、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已组织拆除了一批“小产权房”。河南省召开全省视频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并向省主管领导专题汇报,以两厅名义起草了紧急通知。
此外,据记者了解,山西准备在省政府牵头下组建领导小组;湖北各市正在抓紧梳理案件;陕西以两厅名义召开了县一级视频会,并在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了工作机构;江苏已要求各市按时上报摸排及案件查处情况。
安徽财经大学合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唐敏告诉 记者,“小产权房”是擅自建造,违背了法律,“三个一批”清理“小产权房”,国家明令禁止的态度对于已建“小产权房”,以及目前未建但想建的,都能起到警示作用,能够对其增长势头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对于在违法的情况下,政府三令五申之后还建成的 “小产权房”,要严惩拆除。
唐敏表示,应抓紧进行“小产权房”相关法律的修订,法律的明确有利于执法,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问责规定与清退时间表。
首都经贸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主任赵秀池认为,目前来说,“小产权房”转正的可能性不大。
专家:试点小产权房“保障房化”
《中国房地产报》2013年12月的报道称,国土部正在研究出台“小产权房”管理办法,未来或将根据出租和出售等性质类别,分类整理存量“小产权房”。国土部目前已就“小产权房”的处理成立了专项研究小组,希望能尽快推出管理办法;目前的主要思路是,针对新增项目的清理,保证不再有新上市项目;而对于存量 “小产权房”,现在处于研究阶段,研究方向倾向于逐步分类整理,出台相应办法统一管理。
在李国祥看来,国家可以在不违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前提下,在不危害国家粮食安全,不损害城镇化进程,不损害损害农民利益以及集体所有制的情况下,进行试点。他说,不与规划相悖的“小产权房”,不妨进行政府或社会组织的回购,转化为保障房的有效供给。这样既解决了“小产权房”的退出、中低收入人群居住保障的问题,也杜绝了资源浪费、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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