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强调严格公园的运营管理,确保公园姓“公”,并加大财政投入,严禁“以园养园”。意见要求各地开展公园运营管理专项检查,就公园中存在的出租公园房屋及设施设备给私人经营,违规建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茶楼等情况进行整改,尽快恢复公园的公共产品性质。
据介绍,截至2012年底,我国已登记注册的公园有10780个,全国城市建成公园绿地总面积为49.5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1.83平方米。比1991年全国城市公园总数、公园绿地面积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增长了5.4倍、7.1倍和9.76平方米。
但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公园的数量、品质、功能等方面需求不断提高。而城市道路拓宽、地铁修建、房地产开发以及“以园养园”等变相经营对公园的用地范围、公益属性及健康发展都造成了威胁。(本报4月12日一版《多少“吃喝”公园中》对有关现象曾予以报道)
意见还要求,各地应按照市民出行300—500米见公园绿地的要求,加大社区公园、街头游园、郊野公园、绿道绿廊等规划建设力度,确保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60%,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娱乐、健身等生活需要。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