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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家住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的王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询问购买的新房交付使用后若出现问题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就此,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咨询了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
该工作人员说,住宅工程交付使用后,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通过三种方式解决:一是协商,协商是解决质量纠纷最有效最经济的方式,协商由当事人面对面进行,提出处理方案,维修和恢复使用功能;因质量问题给一方造成直、间接损失的也可给予一定的补偿。
二是投诉,经协商无果的质量纠纷,当事人一方和双方均可提出投诉。投诉的受理除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投诉受理机构(不受理经济补偿和纠纷部分)外,也可以是消费者协会和相关单位。投诉的受理单位应以存在的质量问题为基础,本着合法、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相关标准,责成质量责任方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有效的整改,以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诉讼,当协商、投诉达不成协议或已达成的协议不能履行时,诉讼是解决质量纠纷的最终途径。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质量责任方承担整改修复及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对难以认定的质量问题,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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