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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日报报道,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7日联合出台通知,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
通知指出,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
此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
2012年2月,安徽芜湖市政府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芜湖市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且最高可给予1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而属于引进人才的购房人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贴。该“新政”发布才三天就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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