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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财政部再次强调,为实现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的教育资金。
财政部要求,2012年的教育资金也要严格按规定计提。各级财政部门在编制土地出让收支预算时,应充分考虑计提教育资金因素,单独编制教育资金收支预算,严格按规定按季预提教育资金,确保2012年教育资金及时足额计提。各地区不得降低计提比例、改变计提方式、虚增成本费用、拖延计提时间。
据了解,去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区自2011年1月1日起,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的教育资金,并实行按季预提,年终统一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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