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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等四部门调查处理长春、盘锦等强拆致人伤亡案,要求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四部门获悉,四部门会同有关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对今年上半年发生的11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57人,其中副省级1人,市厅级4人,县处级20人,乡科级及以下3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人。
据介绍,此次查处的11起强拆致人伤亡案件均发生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其中,属于违法违规强拆致人伤亡的6起,属于依法依规组织拆迁但由于现场处置不当等原因发生人员伤亡的5起。
四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征地拆迁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征地拆迁工作,要求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到依法、文明、和谐拆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要强化领导责任,保证中央关于征地拆迁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要切实转变作风,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强制拆迁案件。
■ 典型案例
1 强拆致人被埋长春市长道歉
吉林长春市朝阳区违法强拆致人死亡一案中,长春市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与182户居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于今年3月26日与其委托的东霖拆除公司组织雇用数百人、18台钩机进入拆除现场,采取暴力手段对多栋楼房进行强行拆除,致使被拆迁人刘淑香(女,48岁)被埋死亡。
监察部责令长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及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令长春市市长公开道歉。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长春市副市长王学战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长春市朝阳区区长谢华维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朝阳区政法委书记曹望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职务;给予朝阳公安分局局长孙钊行政记大过处分。科信公司总经理杨喆等11名涉案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强拆引发伤人案辽一副区长被免
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违法强拆引发伤人案中,区拆迁办未按照有关规定与承租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于今年5月2日凌晨,未经申请法院裁定强制执行,报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和民警对圣潮足道馆实施强拆。承租人持刀阻止强拆人员进入,砍伤1名协警和1名强拆人员。
辽宁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兴隆台区区长刘世杰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李炜兴隆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职务;给予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李岩行政记过处分,并撤销原拟任其为兴隆台区副区长决定;给予区城建环保局党委书记、局长、拆迁办主任于申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魏军等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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