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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为解决保障房建设资金短缺的瓶颈性难题,引入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模式,有效推动了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进程。
所谓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制度,即在保留一定数量实物配租廉租房的基础上,通过向一部分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且具备一定购买能力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出售廉租住房部分产权,将出售产权置换出来的资金用于建设新的保障性住房。甘肃实施的“共有产权”管理办法既满足了低收入家庭的购房意愿,又缓解了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的筹措困难。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曾在2009年对全省今后三年待建的20.8万套廉租房所需的地方配套资金进行过概算:每套廉租房约50平方米,每平方米平均造价1500元,那么每套廉租房成本价为7.5万元。保障房建设中,单廉租房建设一项,即需总投资156亿元,其中国家补助41.6亿元,地方配套需114.4亿元左右。这无疑是财政年收入仅353亿元的甘肃省的巨大难题。
2009年4月25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廉租住房共有产权是指国有产权和保障对象私有产权。保障对象私有产权由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通过购买廉租住房部分产权取得。
《意见》同时规定,廉租住房的价格由当地政府结合当地财力、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按照成本价或略低于成本价的要求确定。
2010年底,甘肃省又出台了《甘肃省廉租住房实施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从“指导意见”到“管理办法”,甘肃尝试以更规范的手段实施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以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在实施“共有产权”管理办法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有百分之八十以上都出资进行了购买。临泽县房管局副局长白文昌介绍,该县在售房过程中还采取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相结合的方式,暂时无力一次性付清的家庭,可签订协议,分期付款。
陈建军家就是分两次付清全部房款的。陈建军夫妻二人均在当地打工,年均收入1.8万元左右。他花5万元买下了一套50平方米的廉租房,“每平方米售价950元,这个价格对于打工者来说,还能接受。拥有了自己的住房,要比租房踏实多了。”陈建军说。
共有产权让部分有经济能力的群众拥有了房屋所有权,同时也让地方保障房建设资金得到回笼,通过“共有产权”方式回笼的资金已全部用于新的保障房建设,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临泽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压力。“截至目前,临泽县已经百分之百落实到位了廉租住房建设配套资金2762万元。”临泽县副县长张学勇表示。
像临泽县这样对廉租住房采取“共有产权”管理模式的地方,在甘肃并不在少数。庆阳市通过推行“共有产权”管理,回笼资金1.2亿元用于新建保障房项目建设,实现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金昌市在保证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前提下,充分尊重低收入困难家庭的意愿,推行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出售,截至今年6月,已登记500套,出售139套。实行廉租房“共有产权”管理制度,政府与群众共享权利,共担责任,为贫困地区保障房建设融资提供了一条可行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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