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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财政部公布2010年全国公共财政支出基本情况,2010年全国财政支出89874.16亿元,比2009年增加13574.23亿元,增长17.8%。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5989.73亿元,增长4.8%,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7.8%,占比较上年下降了2.2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支出(包括地方用本级收入以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安排的财政支出)73884.43亿元,增长21.0%,占全国财政支出的82.2%,占比较上年上升了2.2个百分点。
需要说明的是,民生和“三农”支出不是单独的预算科目,为更清楚地说明有关情况,将与民生和“三农”相关的支出项目综合反映出来,因而存在一些交叉重复。
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情况
2010年中央继续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有力保障地方各项支出重点,促进了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协调发展。2010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2341.09亿元,比上年增加3777.3亿元,增长13.2%。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相当于中央财政收入的76.1%、中央财政支出的66.9%,相当于地方财政支出的43.8%,也就是说,43.8%的地方财政支出是来源于中央财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从全国财政支出的构成看,中央本级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7.8%,比2009年降低2.2个百分点。中央本级支出比重降低,地方本级支出比重提高,体现了财政支出进一步向地方倾斜。
2010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完成27347.72亿元,比上年增长15.5%。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分配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地方的困难程度和支出需求,体现了向中西部的倾斜,有力地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推动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2010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为13235.66亿元,其中东、中、西部的比例分别为11.3%、44.1%、44.6%;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为14112.06亿元,其中东、中、西地区所占的比例分别为19.4%、39%、41.6%。如果东部地区人均一般预算收入总额为100,2010年中、西部地区人均一般预算收入仅为36和41。经中央转移支付后,中、西部地区的人均财政收入达到67和87,差距明显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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