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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个国民休闲发展纲要《山东省国民休闲发展纲要》(简称纲要)2日在山东济南市发布。这个以“纲要”形式出台的全民休闲促进性文件旨在引导居民更广泛地参与休闲活动,推动休闲经济发展。
《纲要》2日在山东省“国民休闲汇电视动员大会”上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山东省副省长才利民说,休闲是一种文明生活方式和健康向上的消费需求,也是人们获得幸福体验的一个源泉。同劳动权一样,休闲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山东将在推动公众健康休闲的同时,增强休闲经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到2015年使文化、旅游产业收入相当于GDP的14%左右。
200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要培育休闲消费热点。2009年国家旅游局要求包括山东、广东、江苏等在内的经济发达省份率先启动“国民休闲计划”试点工作,标志着国民休闲已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预示着中国进入休闲社会的步伐加快。
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的公民大约三分之一的时间用于休闲,三分之一的收入用于休闲,三分之一的人员在休闲产业就业,国家三分之一的GDP由休闲产业创造。
目前,中国休闲消费规模已接近2万亿元,相当于GDP的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近14%。作为东部发达省份,山东人均GDP已超过6000美元,2010年仅旅游休闲消费就达1300亿元,占山东旅游总收入的42.5%,约为GDP的3.3%,仍蕴含着巨大的休闲市场。
《纲要》对国民休闲给出了定义。国民休闲是指国民在闲暇时间开展旅游度假、康体娱乐、求知益智、愉悦身心等活动。同时,《纲要》规定要以满足全体人民休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培育国民休闲意识,壮大休闲产业规模,丰富完善休闲产品,保障国民休闲权利。
据悉,由山东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共同主办的“国民休闲汇”活动将于8月13日至10月31日在山东17个市同步举行。这次活动的主题为“健康休闲、幸福人生”,开展包括乡村休闲、健身养生休闲、旅游休闲、夜间休闲等“专题休闲活动”和“休闲主题周”,同时还将推出“休闲购物打折季活动”,为居民提供丰富的休闲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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