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商品房有望按套明码标价”?昨日有媒体称,国家发改委目前正研究制定商品房销售明码实价的规定,要求标明每套房的实价。但是记者发现,这一在老百姓看来能“省不少钱”的规定,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有点儿“不靠谱”。
国家发改委价检司司长许昆林在参加“纪念2011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透露,发改委目前正在制定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实价的规定,改变以往开发商仅按面积销售等情况,要求每一套商品房、代办业务的费用及物业费都必须明码实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再加收其他费用。许昆林表示,开发商可以在标价的基础上打折、降价,但标价不得超过申报备案的价格。
对此,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副秘书长陈宝存表示,“按套计价的方法,其实是打马虎眼,只是给购房人多添了一层麻烦而已”。陈宝存认为,购房人最关心的是价格,目前按面积来销售商品房的方式,能够让市民对销售均价一目了然,如果改为按套数卖房,购房人还得自己去计算究竟每平方米卖多少钱。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则表示,按套数计价的方法,和目前按面积计价的方法,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按套数计算价格,有利于避免部分开发商只公布项目均价,而根据开盘需求定价。“相比监管预售价来说,相关政府部门更应该监管开发商的项目定价”。
记者注意到,全国人大代表林燚也曾提出,对于新建的现房销售,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取消公摊面积,与国际接轨。他指出:“现在公摊面积有多大仍然是开发商测量的,而且各地没有统一标准和规范,无论用何种方式计算房价,公摊面积对购房者来说都是个谜,经常引起买卖双方的争执”。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