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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内外因素作用下,我国房地产市场、房价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
针对不同阶段房地产市场的不同矛盾,我国灵活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针对房价上涨过快,2006、2007年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在各项政策措施作用下,2007年底到2008年上半年,房价上涨势头得到暂时遏制。
2008年10月以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房地产市场低迷,我国采取了一系列刺激住房消费和投资的措施,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复苏。
2009年下半年以来,部分城市再次出现房价过高、上涨过快、投机性购房活跃等现象,为此,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2010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又公布了落实国务院文件的“五项措施”。2011年1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公布被称为最严厉调控政策的“国八条”。
这些调控政策,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多种手段,千方百计增加供应,遏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同时,不断强调政策落实,强化地方政府在调控中的主要责任。
近几年,在多种因素影响下,房价继续上涨的压力仍将很大。政府将继续加强和改善房地产调控,采取长效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继续增加住房有效供应。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
同时,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强化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管理,加强房屋拆迁市场监管。
总体来看,房地产市场运行呈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表示,房地产调控不会放松,仍需继续严格落实政策,巩固调控成果。有关部门也在积极做好政策储备,随时准备出台新的调控措施。
继续深化住房长期制度改革
1月28日,上海和重庆正式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
以房地产税试点为代表,“十二五”期间,在根据市场变化形势及时出台措施、继续坚持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基础上,我国将深入推进一系列住房长期制度的改革。
首先是继续坚持住房市场化改革方向。我国城镇住房市场化改革提高了住房生产效率、带来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和整体社会福利的改进。
未来住房政策和调控政策,将进一步明确市场和政府的关系,致力于为住房市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规范住房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地产行业主体的管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开发、经纪服务和物业管理活动。
同时,引导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通过推进新建住房市场、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协同发展,发挥住房市场过滤机制,引导群众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的理性住房消费模式。
据了解,“十二五”住房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今后,我国还将通过继续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扩大房产税试点等手段,进一步探索土地制度、财税体制、房地产金融制度方面的改革和创新。扎实开展基础性工作,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并加快完善房地产法律法规。从而稳定房价,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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