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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拥有2套住房的北京本地户籍家庭,将不能再新购买住房。已经拥有了1套住房的外地人,也不能再购买住房。在北京没有住房的外地人,如果要购买住房,必须提供在北京累计5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今天下午,被称为京版“国八条”的《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出台。
《通知》提出,北京将继续严格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巩固限购政策效果。从通知发布次日起,对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北京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所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缴纳5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同时,北京还将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购房人资格核查机制。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济机构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或代理合同的,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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