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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已经初步拟定了第三批执行“限购令”的城市名单。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一次内部会议上透露了这一消息。
在此之前,已经有两轮城市执行“限购令”的高潮。在2010年4月北京率先执行“本地人限购,外地人有条件禁贷”的“限购政策”后五个月,在国务院的二次调控压力之下,上海、天津等16个城市相继执行“限购”。所谓限购即是采用行政手段,通过产权登记、贷款发放审核等方式,对城市居民购房套数进行限制,以限制当地购房需求,稳定当地房价。
对于第三轮限购的城市,除在前两轮中未执行限购的一线城市外,还将有大量成交较为活跃的三线城市登上限购榜单。
自2009年底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启动以来,住建部已经建立起了一套以14个重点城市为核心的房价监测体系,这14个城市,实际上是住建部第一轮督办限购令的依据所在。这14个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三亚、天津、杭州、大连、厦门、南京、温州、宁波、海口、福州。这14个城市的圈定,实际上是以房价上涨的压力较大为标准划定的。
“在上一轮督办的过程中,这些城市绝大部分都已经出台了限购令,这次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应该在这些名单之外。”住建部一位官员表示。本次解决的限购城市,主要是14个城市之外的大型城市以及交易比较活跃的三线城市。
住建部官员强调,房价上涨的较快的城市都应该根据情况,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限购。同时,他还表示,以行政性的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整,有其合理性,也是目前市场情况下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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