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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昨天公布了《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方案,国家统计局将主要从“数据获取方式”和“数据发布的引导方式”两个方面着手改进房价统计。例如,在房地产价格的“数据获取方式”上,过去主要根据房地产企业的填报获得,而在征求意见稿中则规定了今后除企业填报外,还将采取调查人员现场调查等填报方式,以确保数据来源更加准确和可靠。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70个大中城市中,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单独进行调查。
暂时不能取得网签数据的其他35个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根据统计系统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中各个楼盘的分类销售面积和金额数据计算,也不另作调查。
征求意见稿规定,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依据房屋中介公司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这三个渠道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而在选择房屋中介公司方面,要选择代表性强的中介,同时兼顾不同注册登记类型,包含国有、集体、合资、外资等。选中房屋中介的营业总额一般应占本地区总额的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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