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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8条”到“国11条”:房价越调控越高
焦点问题: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被业界称为“国8条”;2010年1月,国办又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被媒体称为“国11条”。两份文件的中心都是要控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可是房价的涨势却并未得到控制。
“解决房价上涨的根本,首先要解决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山西华宇集团董事长赵华山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去年以来许多地方出现的‘地王’现象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郑新立指出:“要把抑制城市住房价格过快上升的责任交给地方政府,强化地方政府稳定城市住房价格的责任。”他认为,政府控制房价上涨的最有效办法是加快城市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土地供给,通过增加保障性住房来稳定房价。
赵华山说,住房是重大民生问题。作为人口大国,我国不能仅仅依靠住房商品化的办法来解决住房问题。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由中央、地方两级政府在10年内每年投入4000亿元资金,配发11200亿元左右的特别国债或银行政策性债券,在全国范围内建设200个可容纳5万户居民的廉租房社区,进而在10年后从根本上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最终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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