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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涉难:弱势“野猪”屡战屡败
好不容易选定了房子,交了血汗钱,签了合同,总该心头落定了吧!买房这么大的事情,咋能就这么顺利结束呢?根据无数先辈们的经验,拿到购房合同那一刻起,往往是心力交瘁的起点,因为业主们,对,现阶段不叫购房人了,大家已经升为开发商“尊贵的业主”了,但众多业主们往往戏称自己是“野猪”,为啥?因为经过现实的考量,发现业主的尊贵待遇仅仅停留在开发商的口头上,现实境遇是这些开发商的“上帝们”必须得拿出“野猪”的精神来,跟开发商斗智斗勇,争取原本属于自己的种种利益,但即便这样,在开发商的强势面前,强悍如“野猪”依然屡屡失败。
西四环某项目,业主发现突然短短几个星期时间,自家楼前就竖起了高楼,这楼还没封顶呢,阳光就严重被遮挡了,等到封顶更了不得。业主们一边跟开发商交涉,一边赶紧组织人马去规委查文件,这才发现,开发商已经悄悄更改了规划,而且是合法更改规划,因为开发商的确按照规委要求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公示,但这公示却放在了业主们谁也不会去的销售处!这下业主们急了,告状、上访、找媒体,想让开发商停工,但开发商一边跟业主们虚与委蛇,一边快马加鞭赶紧施工,造成既成事实,毕竟几十个业主总不能把盖好的房子拆了吧,就算违规罚款,根据以往惯例,与售楼获得的高额利润相比,罚款完全可以被忽略。
北四环某项目,业主购房时,开发商承诺了一系列配套,绿地、幼儿园、小学、超市、会所,还承诺入住后就能启用,但业主入住多年后,承诺的配套还远远未能实现。业主找开发商算账,开发商的说辞倒也简单,这些配套的确是有,但现在入住率尚不高,这些配套的实现要等N期开发才能完成,业主质疑配套实现的时间,开发商更无辜了,“我们是说过入住后就启用,但也没说一入住就启用啊,更何况,按我们的计划,最后一批业主入住时,所有配套肯定能启用的!”
更有甚者,业主收楼后发现房子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开发商开始咬死嘴不承认,让业主提供这个那个权威证明,然后又否定这些证明。如此反复后,干脆摆出一副慷慨模样,承认自己有质量问题,那么咱们根据合同办事,你退房吧,我不但全价返还而且还可以按合同付给你违约金。如此慷慨的背后,则是房价飞涨的现实,从业主付款到签收再到开发商“大度”,房价涨了一倍多,却不乏买房人,这边退了房,那边转手加价一倍多卖出去,还有比这更合算的生意吗?面对开发商的“大度”,业主除了打脱牙齿往肚里吞,还能有什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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