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万盛区文广新局退休职工王新声,为每月领取79元租房补贴,被该区房管所要求每月亲自到万盛领钱,为此,他需花80多元车费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市政府、万盛区政府有关部门当天纷纷介入调查。
万盛区房管局局长殷成贵称,看见本报报道后,该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介入调查,并与王新声老人进行了沟通,其反映情况属实。
该局经过研究,形成初步处理意见:1.王新声于2007年6月5日与万盛区房管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有效,继续执行,补贴方式由原来的“亲自上门”领取,改为王新声本人到银行办张卡,房管所每月将79元补贴汇在他的卡上。另外,今年所欠的9个月补贴,现在一次性付清;2.王新声本人因为此事,曾三次乘车到万盛。为此,该局将补贴他车费共计240多元;3.房管所继续为他寻找房源,直至将他安置为止。
对于该处理意见,王新声老人表示不是“很满意”。他称,该处理意见其他方面都很好,就是在给他安置房上有点“软打整”——没有具体时间,“万一他们一直拖起,我怎么办?每月仅给我79元补贴,大家都晓得79元根本租不到房子,我也不可能一辈子寄人篱下。”
“再有,我还有点隐忧:这次是在舆论的监督下,他们才答应给我解决的,但没说死,会不会以后再找我的麻烦?”他说。
新闻回顾:
老人每月领取79元租房补贴,需花80元路费。不能办张卡定期转账吗?这个领导说,不行!
万盛区文广新局退休职工、现寄居在渝北两路的王新声大爷遇到这样一件怪事——他每月要到万盛领一次钱,车费至少要花80元,而他领的钱却只有79.52元。换句话说,王大爷每领一回补贴,自己还要倒贴钱。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怪事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王大爷说,他是万盛区文广新局的退休职工,在万盛工作了一辈子,没有买房,1992年取得了万盛区万新路一套公房的使用权。2007年,该房拆迁,万盛区公房经营管理所(以下简称房管所)重新为他安置了一套房。王大爷发现房子不仅条件很差,且无任何审批手续,便不愿意去。
经过数次交涉,2007年6月,王大爷与房管所达成协议:房管所每月补贴他100元用于过渡租房,但要扣除原住公房的租金20.48元/月,每月实得补贴79.52元,直到房管所为其提供固定安置房止。随后,区房管所将2008年12月之前的补贴款一次性给了他。
“79元,哪里能租到房子嘛?我又只有一点退休金。”王大爷称,他在万盛区租房无果,便寄居到渝北区两路的一个亲戚家。
今年元旦,他要求领取今年的补贴,却没有领到。3月,房管所打电话来说,当初签的合同有问题,要求修改,王大爷不答应。让他意想不到的是,房管所提出: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但必须王大爷每月亲自到万盛领取。
“这不是在故意刁难吗?我住在渝北两路,先花4元坐公交车到南坪汽车站,再买35元的车票到万盛,还要花钱坐车才能到房管所。就这样一个来回,我就得花80多元车费,却只能领到79元补贴。如果途中稍有不顺,一天不能走一个来回,还得住宾馆和吃饭。”
王大爷多次和房管所沟通,希望发放补贴能更人性化一点,要么一次性发放,要么每月直接汇款给他,但房管所坚持要他每月亲自去领。
王大爷也犟起不答应。如今,大半年过去了,王大爷一分补贴也未领到。
请善待老人
79元对普通人来说,可能就是几包烟钱,而对于一个退了休的、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老人来说,可能是他一周的饭钱、一个月的水电气费……
采访中,坐在比王新声的住房(19.5平方米)还大的办公室里的王所长,多次提到“是集体研究的”。我不知道所谓的“集体研究”是研究如何让老百姓过得更好,还是故意折腾老百姓?
“把群众当亲人”,是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建议万盛区公房经营管理所的同志,能亲自去坐坐公交车,体验一下领取这79元补贴的艰难,再琢磨一下该如何贯彻“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执政理念,去思考一下怎么去做一个合格的人民公仆。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