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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安厅日前发出警情提示:当前,一些房地产公司为获取更多流动资金,在卖房的同时又拿房产去抵押贷款,出现了“一房两卖”的欺骗行为。警方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
丽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最近查处了多个房产交易中的经济犯罪案件,其中就发现了一些房地产公司违法操作、“一房两卖”的案例。
据警方介绍,在“一房两卖”中,开发商常常称消费者一次性付全款便能优惠3个点,有时能优惠多达5个点以上。消费者一旦付款,开发商就收集公司员工或其亲朋好友的户口本、个人及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个人相关资料,以这些人的名义把本来已经卖出的房屋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贷款到手后,再由开发商以职工或其亲友的名义按月还本付息,这样一来,骗取的银行贷款就为开发商提供了充足的流动资金。
表面看,这种方式似乎只是公司的内部运作,公司得利、银行贷出款项后也能收回,不会伤害到消费者的利益。实际上,一旦该公司经营遇到问题,造成还款困难,就会导致银行和消费者争夺房产,要么消费者利益受损,要么银行无法收回贷款。
警方特别提醒消费者,购房时对一次性付款优惠应当谨慎,应了解开发商的资质及声誉。同时,开发商的员工等也不应提供虚假按揭资料,否则一旦有问题就要承担起还本付息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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