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12日,记者从德州市房管局获悉,德州廉租住房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申请条件要求提供个人相关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者三年内不得申报廉租住房。
为确保廉租住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德州市监察局、民政局、房管局三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严肃廉租住房工作纪律的通知》。规定廉租住房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申请条件要求提供个人相关真实信息,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廉租住房待遇,并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