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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备案保障交易安全
据介绍,市政府于2009年1月5日出台了《青岛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办法》要求自2009年1月20日起,本市市内四区实现二手房信息发布、交易、备案和登记联网操作。市内四区中介机构取得二手房交易网上服务资格的,其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均必须上网操作,网上运行,以保障交易安全。
每个中介均有账号密码
那么今后想出售或出租房子的市民应该怎么办呢?“一套房子的主人、委托出售中介都必须准确记录在系统内。”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房管部门将筛选优秀诚信的中介机构授予其二手房交易网上服务资格,每个中介均有登录的账号和密码,并可以为市民进行网上登记。市民委托中介机构出售或出租的二手房经网上备案系统查验权属状况后,买卖(租赁)双方凭借密码在网上签订经纪合同或交易(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完毕后,将传送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双方当事人可按约定时间到交易中心办理手续。
对自己寻找买房对象的市民,可以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身份证明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在该系统上发布房屋出售或出租房屋信息,对双方自愿达成交易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专门设立窗口为交易双方提供签订交易合同相关服务。
房屋主人信息不会外泄
二手房交易网上备案系统将极大地方便市民选房、购房和出租、出售房屋。市民可以通过网上备案系统自主查询房源信息,市内四区所有上网交易的房源均可按照设定条件进行方便、快捷地查询。在外网登录二手房交易网时 ,房源主人的姓名等信息将不会显示,房主的隐私不会外泄。同时该系统还提供上市房屋权属状况查询功能,让市民放心交易,安心入市。
不备案将无法办理过户
另据介绍,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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