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找房

地图找房

楼市资讯 烟台楼市 国内资讯 楼盘资讯 房贷理财 热点专题 地产数据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国内房产 > 国内动态 > 正文

山东“一房两卖”须加倍赔偿

2008-08-05 04:07:34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作者:王志    分享到:
关闭

分享到微信

用手机看
扫描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热辣资讯怎能独享
动动手指分享给小伙伴吧!

  今年10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对于“一房两卖”的,商品房经营者须按照消费者已付房款加倍赔偿给买房者,从而保护买房者的权益。

 

  近日,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并将自10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律法规,全面履行与消费者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经营者应当退还消费者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消费者因此受到的损失。

 

  这些情形包括: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出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的。

 

  将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的;违反合同约定,迟延交付,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或因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交付的房屋实际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的;由于经营者的原因导致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

 

  山东明确规定,出现上述前三种规定情形之一的,商品房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已付购房款的一倍。

 


看房团报名
姓名: 手机号: *必填 看房路线:
免责声明:本网站转载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六区推荐楼盘 | 更多楼盘
  • 香槟小镇·状元府

    均价10000 元/㎡

  • 光明·海上海

    均价7000 元/㎡

  • 恒大御山华府

    均价12000 元/㎡

  • 龙湖·天钜

    均价20000 元/㎡

约房小蜜看房
姓名:
手机:
楼盘:



免费看房电话:134 0535 1234

新闻排行
最新推荐楼盘

香槟小镇·状元府

位置:芝罘区

均价:10000元/㎡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